虚拟货币终究是黄粱一梦、庞氏骗局,数字人民币的前景与机遇

近日,比特币一路暴跌,至6月19日跌破1.8万美元关口,这是2020年12月以来比特币的最低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再度成为舆论焦点。近年来,虚拟货币价格频频暴涨暴跌,我国金融部门多次发文,明确虚拟货

近日,比特币一路暴跌,至6月19日跌破1.8万美元关口,这是2020年12月以来比特币的最低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再度成为舆论焦点。近年来,虚拟货币价格频频暴涨暴跌,我国金融部门多次发文,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提醒投资者警惕风险。“虚拟货币究竟是什么?”本文作者认为,虚拟货币正在成为人类史上最大的庞氏骗局,为了让这一骗局维系下去,币圈想方设法为其披上各种各样的外衣。

自从中本聪于2008年发布《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引致比特币正式诞生以来,围绕虚拟货币(Cryptocurrency)的争论就没有一刻停歇。所谓“去中心化”货币的追随者们视其为信仰,认为虚拟货币终将引导他们通往理想乡;也有人认为虚拟货币不过是为投机者们创造的又一个天堂;更有人坚决反对和抵制虚拟货币。

在全球富豪榜前100名中,至少有90位公开表明过对虚拟货币的“唱衰”态度,其中就包括了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股神”沃伦·巴菲特。沃伦·巴菲特认为对于虚拟货币唯一可以确定的一件事就是“它不会产生任何价值”,他公开称“比特币是老鼠药,一定要远离”。而他的老搭档查理·芒格更是直言投资比特币是一件“邪恶且愚蠢”的事情。

“虚拟货币究竟是什么?”就其本质而言,笔者认为,虚拟货币无疑是人类史上最大的庞氏骗局。

从2013年我国央行等多部门发文明确提示炒作虚拟币的风险,到2017年严禁各类虚拟货币ICO(发币),再到2021年严厉禁止各类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我国对打击虚拟货币的态度是一贯而坚决的。

值得指出的是,不应因虚拟货币而忽略区块链技术原本的巨大价值。

就技术角度而言,区块链本质上是一种利用广播式数据传输方式,对数据从结构、追溯、权限和验证性上进行共识,形成分布式并且公开透明的一种信息化系统,而虚拟货币只是基于区块链的一项简单的应用。

包括最近两年大火的NFT,从本质上来说是一项基于区块链的数据库技术。无论是区块链技术还是NFT类数据库技术,单纯作为技术来说,都没有具体的业务属性。只要进行正确的产业引导,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它们未来会在数字经济、数字文化、数据权利、隐私保护和算力网络等各种应用领域发挥巨大的作用。而以区块链为初级形态的“公共信息化系统”(Public IT Systems),将从底层革新整个信息化系统的设计思路,从而提升新时期信息系统的能力品质。

中国人民银行对数字人民币的推出采取了积极审慎的态度,从2014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专门团队对数字货币进行专项研究,2019年底,数字人民币相继在几个地区开始试点,目前数字人民币试点已经有序扩大至“10+1”,基本涵盖了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中部、西部、东北、西北等不同地区,覆盖了支付领域的多个方面。运营主体已经拓展到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网商银行和微众银行9家银行,其他中小银行也将提供数字人民币服务。

我国数字人民币的定位和其他的数字货币不同。一是数字人民币定位为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是流动中的现钞,统计进入M0(流通中现金),未来在较长时期内是与纸币和硬币共存的。二是数字人民币是一种新的支付手段。现有的支付手段包括银联模式和第三方支付,数字人民币是一种新的支付形式,银行从记账机构变成指令传递机构。三是数字人民币充分利用了商业银行的现有资源,采用的是双层运营体系,即上层是央行对商业银行,下层是商业银行对公众。

从2019年开始的试点有效验证了数字人民币业务技术设计及系统稳定性、产品易用性和场景适用性,主要体现在:一是试点已经涵盖了已有支付系统的所有领域。特别是北京冬奥会为数字人民币提供了全场景试点,涵盖了食、住、行、游、购、娱、医等七大重点领域需求,同时也成功在香港地区试点了跨境支付。二是通过试点增进了公众对数字人民币的认识,数字人民币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数字人民币试点场景已超过808.51万个,开立个人钱包2.61亿个,交易金额875.65亿元。三是数字人民币APP的成功推出进一步加快了数字人民币的推广。2022年1月4日数字人民币(试点版)APP的公开上架进一步加快了数字人民币的使用,多家商业银行正在陆续接入中。

进一步发挥数字人民币作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第一,进一步加强数字人民币的试点推广。一是进一步对特定区域、特定行业、特定企业进行试点,在试点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如在自贸区内开展数字人民币的试点推广工作,可以选取国有企业在工资支付中采用数字人民币,也可以选取金融部门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二是拓展数字人民币的运营主体,目前我国运营主体已经拓展到九家金融机构,未来将拓展到包括外资银行在内更多的金融机构。

第二,加强数字人民币的理论研究。数字人民币的推出给学术界带来了越来越多的理论问题,包括数字人民币下货币政策目标是否会发生改变,数字人民币对宏观经济学基本规律的影响,如奥肯法则、菲利普斯曲线等是否会受到冲击,传统的Friedeman规则提出的最优货币政策(即名义利率为零)是否仍适用,例如加拿大央行高级经济学家穆罕默德·达沃达尔胡塞尼就指出在央行数字货币下最优通货膨胀率严格为正。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对相关学者的研究开放试点数据,给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第三,充分发挥数字人民币的优势,助力我国新发展格局形成。在新发展格局中有效扩大内需,一是发挥数字人民币的作用,补贴低收入人群,促进解决我国收入分配不平等的问题,提升我国居民消费水平。二是发挥数字人民币交易成本低的优势,降低我国投融资领域的成本,有效刺激投资,特别是注重提升民间的投资水平。

第四,充分发挥数字人民币的优势,助力我国宏观政策积极有效。一是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新增财力要下沉基层,主要用于落实助企纾困、稳就业保民生政策”,同时要求“中央财政将更多资金纳入直达范围”,数字人民币可以在这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发挥数字人民币在货币政策对总量经济和结构性影响中的作用,定向引导资金更多流向重点领域,扩大金融的普惠性。

第五,加强数字人民币的分层管理,提升金融部门的监管能力。一方面要加强数字人民币的分层管理。在数字人民币的设计中对不同额度资金、不同主体进行分层设计、分层管理。有研究表明,代理人在小额交易中使用现金,在大额交易中使用央行数字货币。另一方面需要更全面地提高监管能力。监管和谨慎监管是在新的数字货币形式中建立信任的关键,特别是未来市场上出现由多种不同主体提供的数字货币时更需要加强监管,此外,还要加强监管机构的跨境合作。

第六,加强数字人民币的基础建设。一是加强防伪技术、存储技术的研究。数字人民币的流动性更快,一旦出现伪造,对经济的影响更大,因此,对数字人民币防伪技术的研究要超前布局;另外,未来大数据的存储量是爆发性增长,需要加强数据存储基础设施的安全。二是加强数字人民币的法律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人民币需要适应中央银行法和货币法,另外需要从法律层面明确私人发行货币的地位。

第七,进一步响应国际社会倡议,改善跨境支付环境,为人民币国际化创造条件。数字人民币已具备跨境使用的技术条件,但当前主要用于满足国内零售支付需要。进一步发挥数字人民币在跨境支付中的作用,一是加强政府对跨境场景下数字人民币应用的支持。积极开展试点,特别是在“一带一路”建设、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场景中积极开展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为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探索有效路径。二是发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关键作用。大多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尤其是新兴市场和低收入国家,都使用某种形式的资本流动管理。现有的法规需要不断完善,以便资本流管理措施在引入数字货币后仍然有效。数字货币设计原则需要在全球层面上进行协调,以确保它们满足所有国家的需求,并被广泛采用,从而限制监管套利,这需要发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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