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意」金字火腿因未及时披露期货交易重大损失被罚

(快消品讯)近日,金字火腿因为未及时披露期货交易重大损失和收到大额赔偿款,被浙江证监局予以警告和责令整改,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和对公司高管施延军,王启辉,吴月肖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 万元罚款。图

(快消品讯)近日,金字火腿因为未及时披露期货交易重大损失和收到大额赔偿款,被浙江证监局予以警告和责令整改,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和对公司高管施延军,王启辉,吴月肖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 万元罚款。

「失意」金字火腿因未及时披露期货交易重大损失被罚

图片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快消品》了解到,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002515.SZ)(以下简称金字火腿)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有着将近28年历史的上市公司,目前公司法人兼董事长为任奇峰。公司于2021年1月开展生猪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于同年8月买入生猪期货合约,并于次月在未授权的情况下,公司期货交易员杨某将期货合约卖出平仓。如今截止2021年10月初,公司期货共累计亏损5510.53万元,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2.92%。

由于公司迟至2022年1月27日在《关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进展公告》中对此予以披露。由此,浙江证监局给出的违法认定为两个方面,其一是未及时披露期货交易重大损失,其二是未及时披露收到大额赔偿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

「失意」金字火腿因未及时披露期货交易重大损失被罚

浙江证监局还认为,时任金字火腿董事长施延军,时任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启辉在明知有亏损的情况下未及时组织履行披露义务;时任董事、总裁、财务总监吴月肖,在知悉亏损的情况下,未能充分关注并提醒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施延军、王启辉、吴月肖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受此事件影响,公司原拟向任贵龙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不超12.41亿元,也导致公司目前不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条件;同时在综合考虑下,公司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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